建筑工程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请输入搜索信息:
 网站首页 | 学院介绍 |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研究生教育 | 党政工作 | 学生工作 | 工会 | 科学研究 | 院史资料 | 为您服务 | 自治区教学示范中心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校园新闻>>正文
招生及就业推荐工作廉政告知书
2010-12-26 16:17  

为强化廉政意识,明确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保证学校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按程序正常进行,本着对社会、家长及考生、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人员负责的原则,现就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的纪律要求告知如下:

1、加强学习,熟知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中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费用;

3、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4、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正常秩序;

5、严禁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6、不准以虚假宣传招揽考生;

7、不准接受家长、考生的礼金、礼品及应由个人支付的单据;

8、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格执行“六公开”原则;

10、重大事项须经校招生和就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凡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中涉及到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告知书中各项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维护廉洁清正的工作氛围。

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闭窗口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北区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830047     电话:0991-8592256

版权所有@ Xinjiang University ICP备号0500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