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新大校字〔2022〕65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范围
(一)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秋季学期招生面向研二研三全日制我校在学硕士生,春季学期招生面向研一研二全日制我校在学硕士生。
(二)招生学科
招生学科:0814土木工程。
相近学科:0859土木水利、0801力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选拔对象就读的学科应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截至提交申请时所有已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不合格)。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四)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经导师同意推荐后登录2025年博士招生(硕博连读)系统(http://yjszs.xju.edu.cn/DoctorLd/Signin.aspx)完成报名,填写《新疆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等信息,同时将支撑材料报送至学院,报名费用为120元/人。秋季招生阶段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春季招生阶段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学院指定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结果,提出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的申请人名单,经学院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秋季招生阶段,学院应于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春季招生阶段,学院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公示。
(三)综合考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核小组按照本学科人才选拔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复试)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综合考核(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须设计面试环节,面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相关材料保存3年。秋季招生阶段,学院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综合考核;春季招生阶段,学院应于2025年5月25日前完成综合考核。
复试面试具体包括两个环节:
(1)外语水平考核(15分)(5分钟)
1)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
2)专业英语翻译考核。
3)口语交流。
(2)知识结构(25分)、综合素质(20分)和科研能力、实际应用能力(40分)(15分钟)
1)考生PPT展示(7分钟)。
考生汇报硕士阶段及工作阶段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成果,以及博士阶段研修计划,主要包括计划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个人解决问题思路等。
2)专家开放性提问环节(7分钟)。
专家从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政治思想素质考核(1分钟)
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此项考核为否决项,若专家打分中政治思想素质考核项不合格,考核专家组将提出“不予录取”建议。
(四)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施细则和录取办法,结合招生计划、综合考核(复试)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校党委审定后,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未经公示的不得录取。
(五)材料报送
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开始前,学院将本学院硕博连读实施细则纸质版报送至研招办备案后在本学院官网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新疆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新疆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新疆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附件2)、学科综合考核材料(试卷、口试记录、录像等)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招办。
四、其他事项
(一)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学院要据“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情况、硕博连读申请情况,合理分配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二)学院积极动员优秀硕士研究生申报,保障生源选拔质量。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前要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
(四)2025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研究生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均为8年。
五、本招生实施方案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