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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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5-03-25 22:37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分类选拔,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工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受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25年拟在新疆大学喀什校区(喀什市)招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名,专业代码125601。新疆大学喀什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新疆大学博达校区(乌鲁木齐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同一批次进行。

1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形式

招生计划名额

已录取推免生数

剩余招生计划

建筑工程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24

0

24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全日制

33

1

32

建筑工程学院

085704

测绘工程

全日制

14

0

14

建筑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全日制

94

0

94

建筑工程学院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全日制

9

0

9

建筑工程学院

125601

工程管理

全日制

50

0

50

建筑工程学院

125601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

110

0

110

(含喀什校区40)

三、资格审核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的报考资格及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http-yjszs-xju-edu-cn-80.webvpn1.xj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户籍材料及本人与单位(户籍地和单位所在地均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他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时间

(一)可进入复试的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进行远程复试(含加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机位使用学信网复试系统面试,二机位使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学生不得佩戴任何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耳机、智能眼镜等智能设备。

2.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

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 当年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官网。原则上,我院复试科目为多选一时,调剂考生不得选择和初试科目相同的复试科目。

(五)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我院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具体条件以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基本条件

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受我院的复试通知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及拒绝我校待录取通知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时间

4月8日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时间为准。

(四)调剂要求

2 调剂要求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范围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0108050814081508180859

建筑工程学院

085704

测绘工程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16085704

建筑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0108050814081508180859085703

建筑工程学院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140859

本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优先;

建筑工程学院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125601125603(符合125601的报考条件)。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三) 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公示复试结果。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乌鲁木齐市)和喀什校区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同一批次进行。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一志愿复试或调剂同一批次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前70人录取为在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学习的学生,后40人录取为在新疆大学喀什校区学习的学生。若前70人中有考生有意愿录取为喀什校区学习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后录取。若有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按排名先后进行递补录取。

复试结束后,如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招生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规定为准)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招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不接电话或不回复短信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七、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纪检督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公示期:2025325日至202541日。

九、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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