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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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
2017-07-11 01:57  

          新疆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编号:00


单位名称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借用教室

活动类型

具体内容

讲课

补课

考试

竞赛

党团活动

讲座及学术报告

其  它










是否收费


活动对象


主讲身份

(校内、校外)



负 责 人

(学校员工)


联系电话



借用周次        


借用日期


借用节次



借用教室一般功能要求

校区

普通教室

多媒体教室

使用教室人数

使用教室数量








申请借用教室原因和内容(写不下可附页):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各院()教务办(院办、学工办):

举办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主管单位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此借用教室审批申请表由借用人如实准确地逐项填写,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提前3天持本表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具体借用教室手续。

校内各部门因各类培训班及自考辅导班等需要使用教室的按《新疆大学各类培训班及自考辅导班管理办法(试行)校字(08)48号》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不予接受校外人员使用教室的申请。

2、凡因讲课、补课、考试等借用教室,应由各院(部)教务办批准和举办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3、举办各类学生竞赛、党团活动等借用教室,须经各院(部)学工办批准和举办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4、凡使用电教设备的,必须经现代教育中心审批,教师到场操作设备,方可使用。

5、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或擅自延长使用者,一经查出,将承担相关责任。

6、使用期间爱护多媒体等公用设施,教室用毕,桌椅恢复原位,保持室内清洁。

7、除了学校统一安排的有明确文件和批示的观看音视频活动以外的学院和个人申请的观看视频(电影、科教片等等)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8、教室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教室用途或用于下列活动

 1. 违背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2.  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

 3. 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4. 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恐音像或邪教活动,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德的活动。

 5. 未经批准的商业宣传活动、各类讲座、培训班等。

 6. 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7. 其他不符合教室功能的活动。

 

附件【新疆大学教室借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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