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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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结构与建设
2018-08-28 22:17  

(1)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荐,学校任命,并报自治区科技厅备案,主任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熟悉和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中心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以学科研究、实验技术和管理的教学人员为主,按中心所设方向严格控制编制。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和课题的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受聘人员作为流动编制经工程中心主任核准后,其相关费用基本由相应课题组负担。

(3)中心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氛围。建立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的竞争机制,注意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创造条件去吸引有成就的出国留学或进修的科技人员,截至17年年底中心人数共计56人,科技活动人员49人,生产经营活动人员2人,管理人员4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4人。

(4)人才队伍建设上,贯彻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共引进自治区天山学者2人(叶奋、于广明),近年,有9名教师分别在同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并按期返校,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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