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依据《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1.新疆大学博达校区(乌鲁木齐市)和喀什校区(喀什市)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同一批次进行。 2.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一志愿复试同一批次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前70人录取为在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学习的学生,后40人录取为在新疆大学喀什校区学习的学生。 3.若前70人中有考生有意愿录取为喀什校区学习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后录取。(请准备申请书,说明自愿申请在新疆大学喀什校区学习,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完成签名后发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91-8592273) 4.若有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按排名先后进行递补录取。 5.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6.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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