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学习方式 |
剩余调剂计划 |
计划类型 |
录取校区 |
085901 |
土木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普通计划 |
喀什校区 |
调剂接收专业相关要求如下:
●土木工程(085901)专业调剂接收范围为:力学(08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土木水利(0859)、地质工程(085703)。初试科目要求: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拟定于2026年4月21日11:3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遴选标准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类专业的考生,调剂所填报的专业成绩也应满足B类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241,单科30(满分=100),单科45(满分>100)。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对申请我院调剂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接收调剂的专业按初试成绩排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5.土木工程(085901)专业,在乌鲁木齐校区、喀什校区同时招生,将依据两校区的招生计划,遵循“成绩排序、自愿选择、服从兜底”的原则依次录取。若有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按排名先后进行递补录取。
四、调剂复试方式
采用线上复试。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1-8592273
联系人:陈老师
六、其他
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及拒绝我校待录取通知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