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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18/12/25 17:22

1、实验室内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新疆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应向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

2、实验室内危化品须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存储柜中,连接通风系统。

3、危险化学品存储柜位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宜贴邻实验设置,也不应放置于地下室。

4、实验室内化学品须分类存放,不能叠放,存放位置须配备相应的存放种类及数量动态清单。

5、实验室内危化品不能大量储存,最多以一周用量为限。并定期清查,清理标签脱落模糊及过期化学品。

6、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并配备报警及监控设备,按照实际需要的最低数量发放。

7、实验室废弃物须存放在统一的废弃物容器中,分类放置,且贴好统一的标签,在积累到一定数量时经审批后送收集点统一处理。